星期四, 12月 20, 2007

日記

今天跟一個朋友出來吃飯,談到他現在作的工作。讓我越來越不想做刻雞業。

現在的他天天作大夜,聽說正常是連續作三個月,每天工時12小時,就算比一般人拿額外的加班費,但多出來的摳摳夠拿來買蜆精嗎,這樣子操自己的身體,怎麼看我都不喜歡。

我想要一個可以正常上下班的工作,在刻雞業裡找得到嗎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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